按基金的组织形式不同,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
一. 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是指把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为基金的当事人,通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而设立的一种基金。契约型基金起源于英国,后在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十分流行。契约型基金是基于契约原理而组织起来的代理投资行为,没有基金章程,也没有公司董事会,而是通过基金契约来规范三方当事人的行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管理操作。基金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和处置,对基金管理人的运作实行监督。
二. 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以公司形态组成的,该基金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一般投资者则为认购基金而购买该公司的股份,也就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凭其持有的股份依法享有投资收益。公司型基金在组织形式上与股份有限公司类似,基金公司资产为投资者(股东)所有,由股东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选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基金业务。
公司型基金的特点如下:
1. 基金公司的设立程序类似于一般股份公司,基金公司本身依法注册为法人。但不同于一般股份公司的是,它委托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的财务顾问或管理公司来经营与管理。
2. 基金公司的组织结构与一般股份公司类似,设有董事会和持有人大会,基金资产由公司所有,投资者则是这家公司的股东,承担风险并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利。
三. 契约型与公司型基金的区别1. 资金的性质不同
契约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筹集起来的信托财产;公司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普通股票筹集起来的,是公司法人的资本。
2. 投资者的地位不同
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受益凭证后成为基金契约的当事人之一,即受益人;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基金公司的股票后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因此,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没有管理基金资产的权力。而公司型基金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享有参与基金公司管理的权力。由此可见,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比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权利要大一些。
3. 基金的营运依据不同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契约营运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营运基金。
由此可见,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依据上、组织形态上以及有关当事人扮演角色上是不同的。但对投资者来说,投资于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并无多大区别,它们的投资方式都是把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按照基金设立时所规定的投资目标和策略,将基金资产分散投资于众多的金融产品上,获取收益后再分配给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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