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性管理机构主要包括,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
一. 证券业协会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社会法人资格的、由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组织。
我国证券业协会采取会员制的组织形式,凡依法设立并经特许可以从事证券业务经营和中介服务的专业证券公司、金融机构、证券交易所及类似机构,承认协会章程,遵守协会的各项规则,均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协会会员。
二. 证券交易所
是一个证券交易的经营与服务机构,承担着证券市场的一级监管的职责,具有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活动的职能,是一种非官方的、带有自律性的监督管理。
我国证券交易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事业法人。证券交易所由会员、会员大会、理事会和总经理组成。其中,会员大会是该所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为会员大会日常事务的决策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交易所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主要运作证券上市、场内交易和结算与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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